
作家张爱玲在《红楼梦魇》中写道:人生有三大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未完。”《红楼梦》诞生的二三十年时间内,世人根本不知道它的作者是谁。即便是经过胡适、俞平伯、鲁迅等许多大师着力论证,且“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的结论已经为大多数人所认可,争论的声音仍不绝于耳。比如说,蔡元培、王梦阮等人有相关著作否定“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之说,并且在红学界影响巨大,其最有力证明是与曹雪芹同时代的脂砚斋在庚辰本的第十三回的一条眉批曰:“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何处耶?”曹雪芹是壬午年(1762年)除夕去世的,而庚辰本是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秋定的。“三十年前”曹雪芹才十五岁,很难想象,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能写出如此阅历深厚的巨著。 其实,作者是谁,不只是《红楼梦》有这个问题,《三国演义》、《西游记》、《封神演义》、《金瓶梅》、《水浒传》等等,都存在这个问题。到迄今为止,它们的作者是谁,也没有确凿的答案。为什么会造成这个现象?在中国古代文人看来,诗赋歌辞,是很高尚的东西;治史学、经学类文章,更是治国平天下的高度。可是,在古代写小说,特别是写白话小说,那是俗不可耐、深受鄙视。甚至在近代,也还存着这种思想。举一个例子,在西南联大的时候,治史的刘文典看不起写小说的沈从文。沈从文评了教授,刘文典大骂道:“在西南联大,陈寅恪才是真正的教授,他该拿400块钱,我该拿40块钱,朱自清该拿4块钱。沈从文4毛钱都不配!”可见在近代,刘文典看待写小说的人尚且是这么个刻薄,要再往前推,写小说的人的社会尴尬地位可想而知。可以这样说,在古代,在很多正统观念的人眼中,写小说其实是作孽,会遭报应的。明代田汝成在《西湖游览志余》中就恶毒地说罗贯中编撰《水浒传》,“其子孙三代皆哑”,是“天道好还之报”。清代的铁珊在《增订太上感应篇图说》中也称:施耐庵作《水浒传》,子孙三代皆哑。袁于令撰《西楼记》,患舌痒症,自嚼其舌,不食不言,舌尽而死。高兰墅(即续写《红楼梦》的高颚)撰《红楼》,终生困厄。王实甫作《西厢》,至“北雁南飞”句,忽仆地,嚼舌而死;金圣叹评而刻之,身陷大辟,且绝嗣。明初李昌祺是个大学问家,还做了官,但因为写了本短篇小说集《剪灯余话》,一生被人讥笑,死后还被取消入家乡庐陵乡贤祠的资格。在这种背景下,具备创作才能的人创作的小说,多半是压制不住内心的冲动,为宣泄种种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