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门结论:从行业标准看,云朵在合约条款、版权分成、解约权益与后续发展四个核心环节均存在明显吃亏,尤其在版权与分成上的损失远超常规艺人解约的合理成本,核心作品授权期限过短、版权分成仅5%远低于行业30%标准,导致其后期商演收入直接腰斩。 一、签约历程与行业基准对比 完整时间线: - 2006-2010年:签约刀郎与郑金标合作的九雨天下公司(全合约) - 2010-2014年:九雨天下解散后转签刀郎独资的啊呀啦嗦公司(独家经纪+专辑发行) - 2014年7月1日:双方友好解约,刀郎委托前经纪人费刚所在的城乡行公司继续代理其演出事务 - 2022年:与城乡行合约到期后自立门户,创办北京云端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啊呀啦嗦发布版权声明,核心作品授权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 2025年7月:云朵演唱的《爱是你我》《我的楼兰》等四首核心作品全网下架 行业签约基准: 项目 行业常规标准 云朵实际情况 差异分析 合约期限 新人5-8年,成名后3-5年 8年(2006-2014),符合新人常规 基本符合,但后续授权期过短 经纪分成 新人:公司20-30%,艺人70-80% 成名后:公司10-20%,艺人80-90% 未公开,但版权分成仅5% 版权分成明显低于行业30%标准 版权授权 核心作品通常授予长期(30年+)表演权 解约后可优先续约 仅10年(2014-2024) 到期未续约即全网下架 授权期限远短于行业惯例 解约条件 友好解约应保留核心作品表演权 或提供续约缓冲期 2014年解约后仅保留10年授权 2024年到期后未续约直接下架 未提供合理续约缓冲,不符合行业常规 二、四大吃亏环节的深度解析 1. 版权条款:致命的5%分成与10年授权陷阱 - 核心吃亏点: - 云朵团队指出,合约中5%版权分成远低于行业30%的普遍标准,且存在账目不清问题 - 四首核心作品(《爱是你我》《我的楼兰》《西海情歌》《云朵》)仅获10年授权,远短于行业30年+的常规期限 - 解约后未设置“表演者优先续约权”,导致2024年底授权到期后直接失去演唱资格 - 行业对照: - 业内惯例:即便合约到期,版权方通常会提供6-12个月缓冲期协商续约,而非立即下架……#开眼界了 #吃亏是福 #云朵 #版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