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赝品之疑,更需程序之实 近日,南京博物院处置疑似赝品捐赠文物一事,引发舆论持续关注。尽管院方已发布公告说明曾组织专家鉴定,但公众疑虑并未随之消散。当一件承载捐赠者赤诚与民族记忆的文物,陷入真伪之辩与处置迷雾时,简单的“已鉴定”声明,显然已难以平复汹涌的“民愤”。这起事件触及的,远非单一藏品的命运,更关乎公立博物馆如何守护程序正义与制度公信的生命线。 首先,处置的正当性必须建立在无可挑剔的程序与坚实证据之上。法律上有“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当博物院作为处置一方,主张捐赠品为“赝品”并予以处理时,自然负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鉴定过程严谨合规、处置程序正当透明的义务。仅以“有专家鉴定过”一笔带过,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无异于将自身置于被动境地。面对关涉重大文化价值与情感寄托的文物,处置程序的每一步,都应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双重审视。 其次,即便文物确系仿品,博物馆对捐赠者及其后人亦负有特殊的伦理责任。文物不同于普通商品,其价值不仅在于市场估值,更凝结着捐赠者的家国情怀、文化认同与精神寄托。昔年张伯驹先生“予所收蓄,永存吾土”的捐赠,何尝不是将身家性命与文化理想相托付?在做出最终处置决定前,告知捐赠方鉴定结论,给予其表达意愿的机会——无论是收回还是委托处理——这不仅是情感上的抚慰,更是对捐赠义举本身的致敬,是对博物馆公共精神的基本恪守。 更深层的忧虑,在于必须杜绝制度漏洞可能诱发的道德风险。文物鉴定专业门槛高,市场价值巨大,若缺乏阳光下的严密监督,确存在“串通鉴定、调包牟利”的灰色空间。这种疑虑,并非全然否定相关机构与人员的操守,而是对完善制度、压缩寻租空间的强烈呼唤。唯有将鉴定标准、流程、参与专家、处置依据等全链条信息置于公众监督视野,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疑窦与腐败的土壤。 事件已然发酵,关切的核心早已超越单件文物的真伪。它严峻地考验着南京博物院,乃至整个中国博物馆系统的公信力。当管理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因此,上级主管部门的及时、独立、深入调查,并以翔实证据与清晰逻辑向社会公布令人信服的结论,已刻不容缓。这不仅是为化解一场风波,更是通过一堂生动的公共课,重建并筑牢博物馆事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信任基石:让每一件文物的来去,都有据可查;让每一次捐赠的义举,都有章可循;让守护文明的殿堂,永远有信可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