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灵璧县委批准,灵璧县纪委监委对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君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灵璧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君銮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安徽 #宿州 #灵璧 #违纪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