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热门🔥 #这是个真实的事情 #1974年,姚河公社成立企业组。为大力发展社办企业,经公社党委、革委会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接管和平大队开办的代湾小煤窑。时任和平大队革委会主任(大队长)为维护全体社员的利益,拒不执行公社决议,双方由此发生争执。随后,为确保小煤窑接管工作顺利推进,公社党委按组织程序作出撤销其职务的决定。在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下,代湾小煤窑的接管事宜就此落实。这位担任多年的老主任,为全体社员一片赤诚、不计个人得失的情怀,连同公社党委着眼集体经济发展的决心,皆为后人所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