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uhan tometal industrial Co., Ltd. 2024年8月22日我与该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我做其3个月的兼职代运营,每月费用2000元,每月22号该公司需支付上个周期月的尾款1000元及下个周期月的预付款1000元。并且双方均享有任意解除权,任意一方提出解除,解除当天即生效,该公司只需要按66元每天支付解除前的合作天数费用即可,也不会产生任何违约金等其他金额! 但是,2024年10月22日,到了按合同约定该付上个周期月尾款1000元及下个周期月预付款1000的时间了,我与该公司老板王某联系,催促其付款,其不回微信拒接微信语音! 2024年10月23日,因王某未存我手机号,我才打通其手机,叫其按合约付款,王某称要解约,我说可以,付下解约前已经合作产生的尾款。其一直未付尾款1066元。 2024年11月依然没收到1066元的尾款,我便提起诉讼。 2025年6月,收到胜诉判决,我等了3天,依然未收到该公司应当支付的款项,于是网络曝光要帐,接着便收到了我不认识的陌生人支付宝支付的判决款项中的1066元尾款及违约金。 后续我通过支付宝转账备注询问是否代替该公司付款,陌生人不回。我发短信询问王某,该陌生人是否代替其公司付判决款项,王某也不回。 我建议所有准备跟该公司合作的人或入职的人三思! 本人以上所说均是事实且有证据,如有侵权,我愿意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打工人的心酸 #赖账老板 #整顿职场 #劳动仲裁 #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