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网络主播彭煊之,于2021年至2023年期间,从事短视频创作、接拍商务广告等经营活动,通过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216.32万元。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15.05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