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东济南市市民王延东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称,他与爱人因自家砖厂拆迁的事,被人以“瞒报土地”为由指控诈骗,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被羁押707天,最终因证据不足重获自由。 厂区被拆迁,砖厂老板获补偿一年多后因“骗取拆迁款”被羁押 1月9日,王延东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介绍了事情经过。 据王延东介绍,他原本是一个砖厂的老板,日子过得还可以。事件源头的砖厂,占地约2740平方米,跨济南天桥区和济阳区两个行政区域,注册地址在天桥区。 王延东回忆,2012年,砖厂其中的1205.41平方米被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认定为违建,同年8月,他就此事缴纳罚款29243元。2013年,商河县人民法院异地裁定:因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在规定期限内“未将被执行人建筑物内的人财物腾空”,故裁定该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终结”。 此后,再无人告知他厂区违建的情况,他也认为自己缴纳罚款后再无人管,那地上建筑就合法了,就这样一直相安无事。直到2019年10月,该厂区因当地修建工程被纳入拆迁范围,他与济阳区街道办签订协议后收到203.8万元拆迁补偿款。王延东说,没想到的是,21年,他突然被人以“隐瞒土地骗取拆迁款”为由举报,随后被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他与妻子一同被羁押。 夫妻二人羁押不到一年,老父亲去世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谈及707天的羁押经历,年近53岁的王延东几度哽咽。情绪稍作平复后,王延东继续讲述了他的遭遇,“在被羁押近一年后,2023年1月8日,我七旬的老父亲去世了。直到半年后律师会见时,我才得知这一噩耗。而我的母亲,也急得五次住院。”而他们当时刚24岁的儿子,不仅要独自承担起照顾家里老人的重担,还要四处为父母申诉。 王延东说,经他及家属的多次申诉后,他“涉嫌诈骗”的案件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取保候审,三次延期后,最终由济阳区检察院于2024年5月1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其内容显示:审查期间因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此后,王延东申请国家赔偿,并要求崔寨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领导小组返还涉案拆迁款及利息共205.8万元及因被羁押而损失的115万元(家属住院费、律师费、自身疗养费、保险费、贷款利息等),同时惩处相关办案人员。 12日下午,济南市起步区一工作人员联系记者称,经了解,王延东此前退还的203.8万元,确实因“厂区全部是违建”的非法所得,因此即使“诈骗罪”不存在也无法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