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秦国虞人期”这一段,说的是曹氏的源流:曹姓追溯起来,自称出自颛顼的后裔陆终之子六安,因此形成曹氏。周武王曾把曹侠封在邰地,所以称为曹氏;又有说法认为,曹氏出自叔振铎的后代——叔振铎是周武王的母弟,后来以其名为氏。 《史记》记载:齐桓公讨伐鲁国,鲁共公向齐桓公求和,齐桓公答应了,于是在柯地会盟。将要举行盟誓时,鲁国人曹沫手持匕首在盟坛上挟持齐桓公,要求齐国归还侵占鲁国的土地。齐桓公被迫答应,曹沫随即放下匕首回到席位。事后齐桓公反悔,想杀曹沫,但管仲不同意。管仲说:某块土地本来已经归降了,军中记载也有“请求得到它”的说法;但君主又说“得到了那块地,所失去的反而更多”。这意思是:为了眼前利益反复无常,会让国家在更大范围内付出更高代价。至于魏文侯的相关事迹,见上卷所记。 秦孝公不废除“徙木立信”的赏罚制度(用公开兑现的奖赏来建立政府信用)。这四位君主在治理方式上未必都纯粹光明正大,商鞅尤其以严刻著称;但他们处在频繁战争的时代,天下都趋向以诈谋与强力竞争,即便如此,也不敢完全丢掉“信用”,以防其民心离散、治理失序。更何况若要成就“四海治平”的政治秩序,又怎能离开信用与制度约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