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债权债务协调处理措施的公告 国促会营商环境推进工作委员会充分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应对众多民营企业债权债务问题,目前工委会汇同国家层面和地方政府已形成清理拖欠账款专项机制、优化融资环境等政策,协同处理体系,联合办公为民企债务问题解决提供顶层支持;其核心目标是降低催收成本、提高清偿效率、挽救民营企业。 (一)多元联动调解机制 主要形式:法院+工商联/商会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 核心特点:自愿、专业、高效、低成本。通常在诉讼前或立案 后先行介入。 适用场景:各类商事合同、债务纠纷,尤其希望快速解决、维 持合作关系的情形。 (二)执行保障机制 我们将联合国家财政部、国资委、发改委、中纪委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统一集中协调处理,在极短的时间内达成预期(总款本息合计约 70%),极大的缓解民营企业因资金链带来的经营困难。 主要创新执行方式:专业的债权债务化解团队、高效的商事协调小组,绿色通道,相比诉讼,能极大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并案联调”可一次性化解涉及多方的连环债务;“信用+调解”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审慎使用查封措施,以保护其持续经营能力;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申请司法确认,获得与判决同等的强制执行力。 核心特点:强制力保障、市场化、法治化,力求企业再生。维护各类债权债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工委会公字〔2026〕第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