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公安局2025年规定,全市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如下: 禁放区域:莞城、东城、南城、万江、松山湖、滨海湾新区及沙田镇立沙岛、泥洲岛全时段禁放;清溪文化广场全区域禁放。 限放区域:高埗、石碣等13个镇指定区域,仅限除夕、初一全天及初二至元宵、清明、端午、重阳的6时至23时燃放,元旦期间禁止燃放。 禁放地点: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医疗机构、校园、易燃易爆场所等全区域禁止燃放。 违规处罚:违者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110或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