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不讲理,比实力》 法庭不是讲理的地方,是比拼社会能量的地方。法律是纸面上的东西,执行后才是现实,而执行的过程是由人来完成的,不是由纸面文书来完成的。人都有七情六欲,也都会有人情世故,所以执行会有很大的偏差。这种偏差是受当事方社会能量影响的。所以说法庭不是讲理的地方,而是比拼社会能量的地方。如某地一假官,一年中政绩很好,就因为社会能量是假的,没有官方背景,被判入狱。 别用这种文字性的表述去说现实。应该以现实看待法律,而不应该用法律看待现实。现实与法律是有很大间隙的。用法律谈社会不是胡扯就是放屁。 以下是现实中的社会能量左在法庭结果的案例: 1. 企业侵权纠纷中的资源倾斜 某小型加工厂被大型集团指控侵犯专利,前者的产品技术方案实际早于后者的专利申请时间,但缺乏足够的资金留存完整的研发台账。大型集团凭借雄厚的财力,聘请了顶尖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还通过行业协会、媒体舆论等渠道,放大“侵权”的负面影响。即便小型加工厂拿出了部分早期研发的零散证据,却因无力承担高额的司法鉴定费用、无法撬动权威的技术专家出庭作证,最终在诉讼中败诉。这场官司里,“谁更有理”被“谁的社会能量更强”彻底覆盖。 2. 邻里纠纷中的权力变现 两位邻居因宅基地边界起冲突,一方是普通务农的村民,另一方是在当地机关任职的公职人员。村民持有祖辈流传的土地契约,从历史沿革和纸面依据上都占理;但公职人员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打通了村镇调解、基层法庭的沟通环节。在案件审理中,原本清晰的契约条款被解读出“模糊地带”,最终的判决结果明显偏向公职人员一方。这里的“社会能量”,是权力人脉对司法裁量的直接影响。 3. 劳动纠纷中的话语权压制 一名员工因公司无故克扣加班费提起仲裁,他手中有考勤记录、工作群聊截图等证据,事实清楚。但公司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与地方政府存在招商引资的合作关系。仲裁过程中,公司不仅以“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反诉,还通过对接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暗示此案若判定公司败诉,可能影响地方就业与税收。最终,仲裁机构给出的调解方案,要求员工放弃大部分加班费诉求,这场“有理”的维权,败给了企业的社会影响力。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法庭是舞台,舞台的表演内容由幕后主导,幕后就是社会能量的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