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中明确规定: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可以吃,但猫狗禁止食用。深圳值得全国的城市学习,尊重生命,善待动物、停止伤害、为爱发声。不爱可以 请别伤害! 图片来源于深圳猫网 #关爱流浪动物 #狗狗 #猫咪 #万物皆有灵性 #动物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