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罚录:中世纪欧洲刑架执行全过程 欧洲刑架千年沉浮,终以人性尊严落幕 公元5世纪,刑架在中世纪欧洲开始出现,主要用于刑讯逼供。它最初用来惩罚奴隶和叛军,后随日耳曼部落入侵,融入欧洲司法体系。6世纪,法兰克王国将其写入法典,犯人被绑十字形木架,四肢用铁链或绳索拉伸,关节撕裂的惨叫成了刑场的标配。 12世纪,刑架进入盛行期,英格兰、德意志、西班牙等地,年均超百人受此刑。1315年,法国对农民起义领袖约翰·卡尔行刑时,万人围观,其四肢拉断,耗时3小时,孩童都被吓昏。 16世纪,刑架被宗教化改造,加尔文教派认为,肉体痛苦能洗净灵魂罪孽。英格兰宗教改革期间,埃纳德斯·凯文顿爵士发明了“清道夫之女”,刑具痛苦时长被精确控制。 17世纪,启蒙思想冲击,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痛斥其不人道。17世纪初,格勒诺布尔的绞刑架被废止,伦敦3万人请愿废除。18世纪法国大革命,1789年《人权宣言》禁止非人道刑法,巴黎最后一名受刑者死后,刑具被焚毁,欧洲各国随后立法废除。 千年沉浮,刑架终成历史,它提醒我们,刑罚的终极目的是守护人性尊严。 #刑罚#酷刑 #刑架 #中世纪#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