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新闻网·更济宁讯(记者 董振)12月15日上午,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海波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山东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并原则同意《济宁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一体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山东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政策落地见效,加强协同配合,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以改革攻坚破解发展瓶颈。持续把工业经济作为“头号工程”,推动“232”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大力培育低空经济、新能源等新增长点。 会议指出,要加强《济宁市文物保护条例》宣传解读,强化文物巡查和执法,大力实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