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自1959年以来共进行了九次特赦,具体如下: 1959年:首次特赦,释放12082名反革命罪犯 和刑事罪犯、33名战犯,对部分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960年:释放50名“确实改恶从善的战争罪 犯”,对21名战犯进行赦免性减刑。 1961年:释放68名“确实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对16名战犯予以赦免性减刑。 1963年:释放35名“战争罪犯”。 1964年:释放53名“已经确实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 1966年:释放57名“已经确实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 1975年:释放全部在押战争罪犯293名,是没有任何前提条件的赦免。 2015年:第八次特赦,释放31527名服刑罪犯,包括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四类人员。 2019年:第九次特赦,对九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包括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人员。#特赦 #涨知识 #知识分享 #知识 #了解 @上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