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洪玲,女,生于1966年,北京演艺集团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党总支书记、团长[1],中共二十大代表[25][35]。[40] 中共党员,一级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第12、13届北京市政协委员[3][4],第20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5],第27届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主角奖获得者[6][7][8],北京戏剧家协会副主席[9],文化部优秀专家[10],中国剧协第九次全国代表[11],中国文联第十次全国代表[12],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会员。中戏研究生班毕业,2008担任北京残奥会“火炬手”、2010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13],2012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4],北京市文化工作先进个人[15],2014年入选“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16]。多次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17]、“春节戏曲晚会”[18]和新年戏曲晚会[19]等国家级大型晚会。代表剧目有《北国佳人》[20]《穆桂英挂帅》《窦娥冤》《王宝钏》《杀妻》《龙风呈祥》[21]《忒拜城》《人民英雄纪念碑》[22]等。 本名 王洪玲 性别 女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河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