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市监处罚〔2025〕00016号: 一、违法事实 1.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 - 产品情况:2024年11月6日现场查获60款112件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如雅诗兰黛Double Wear粉底液等),货值金额25325元,已售出部分无中文标签化妆品,违法所得350元。 - 违规点: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提供供应商资质、进货票据、报关单等材料,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 2. 销售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的进口药品 - 产品情况:销售日本“无比滴”(含盐酸苯海拉明,属第三类医药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进口药品批准文件,货值40元,违法所得40元。 - 违规点: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无经营许可证)及第九十八条(未取得批准文件进口药品)。 3.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 产品情况:销售无中文标签的Aptamil奶粉2罐,货值480元,违法所得480元。 - 违规点: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预包装食品需中文标签)。 二、证据材料 - 投诉工单、营业执照、现场笔录、扣押清单、询问笔录、产品照片、进货记录等11项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及产品来源、销售情况。 三、处罚依据与决定 1. 化妆品违法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标签违规)、第六十二条(未建立进货查验)。 - 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50元、无中文标签化妆品,罚款36000元。 2. 药品违法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四条。 -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2000元(因境外合法上市、销售数量少减轻处罚)。 3. 食品违法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80元,罚款5000元(因售出数量少、未造成危害从轻处罚)。 最终处罚合计: - 警告; - 没收违法所得870元及无中文标签化妆品; - 罚款43000元,罚没款总计43870元。 四、陈述申辩与裁量理由 - 当事人主张:积极配合、初次违法、经济困难,要求减少罚款及不予没收产品。 - 裁量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