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纠纷律师 #医案斗论 #别把医疗欺诈当医疗纠纷 #心脏瓣膜出厂价3万多医院收28万 #卫健委回应3万多心脏瓣膜收28万 西安交大一附院3万多心脏瓣膜收28万的争议,绝非普通医疗纠纷。这是一场蓄意剥夺患者知情权、虚构诊疗需求的“坑钱式”过度医疗,本质是医疗欺诈。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医院一边隐瞒3万余元的进货价,擅自收取28万自费费用,一边在手术中违规植入第二个“查无来源”的瓣膜却不记入病历,完全违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的强制性规定。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已超出诊疗过错范畴,触及刑事法律红线。 法院推定医院过错并判决其承担70%赔偿责任,彰显了法律对患者权益的保护。但这样的结果,远不足以惩戒医疗故意犯罪者。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欺诈情节严重可构成诈骗罪,涉案28万已属“数额巨大”,却鲜见刑事责任追究。 当过度医疗沦为逐利工具,患者不仅要承受经济重压,更要背负健康和生命风险。民事赔偿能弥补部分损失,却难阻逐利者铤而走险。唯有刺破“医疗纠纷”的温和面纱,用刑事追责亮剑医疗欺诈,让故意犯罪者付出自由代价,才能守住医疗行业的底线,捍卫法律应有的威慑力。 2025年,中国医疗民事审判,已有所觉醒。湖北黄石和北京朝阳两度敲开欺诈性医疗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大门。斗医文化主张对医疗欺诈损害这种反责侵权的标准赔偿模式是惩罚性赔偿。 感谢收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