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宠物店和宠物诊所的许可种类 1. 宠物店 - 基本业务为宠物买卖,需在售出每只宠物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宠物店负有动物检疫申报义务,需确保售出宠物质量合格。 2. 宠物诊所(医院) - 《动物诊疗许可证》:涉及动物治疗活动的前置要求,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申请。 - 《兽药经营许可证》:若除诊疗外还出售兽药,需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取得该许可。 二、许可申请条件 1. 《动物检疫合格证》 - 动物来自非封锁区及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或符合风险分级管理规定的饲养场(户)。 - 申报材料、畜禽标识符合规定,按规定强制免疫且在有效期内,临床检查健康,实验室疫病检测结果合格。 2. 宠物诊所《动物诊疗许可证》 - 有固定场所且面积符合省级规定,选址距动物饲养场、屠宰加工场所、集贸市场不少于200米。 - 场所设有独立出入口(不在居民楼内或院内,不与其他用户共用通道),布局合理,有诊疗室、隔离室、药房等功能区。 - 具备诊断、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有诊疗废弃物暂存设施并委托专业机构处理。 - 有染疫动物隔离控制措施及设施,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等管理制度,有一名以上执业兽医师。 3. 宠物医院《动物诊疗许可证》 - 除满足诊所条件外,还需有三名以上执业兽医师,以及X光机或B超等器械设备。 三、违法责任 1. 宠物店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出售宠物 - 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罚款。 2.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诊疗活动 - 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3倍罚款;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3000元-3万元罚款。 3. 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 -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5倍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的,处10万-20万元罚款。 4. 民事责任 - 不合规经营导致他人受损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唐伟文《宠物经济之一——经营许可》,对其文章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