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人们,谁懂这种憋屈!买套房本来是喜事,结果收房变成“糟心事”——房子漏水,物业修了整整2年,这两年我没住过一天,连房门都没碰过! 好不容易等维修结束,满心欢喜去收房,物业却直接把钥匙藏起来:“想拿钥匙?先把这两年的物业费补齐!” 我当场懵了:房子漏水你们拖了2年,我没追究耽误入住的责任,现在反而要我交“空置维修费”? 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交房是开发商的义务,物业费是服务的报酬,我连房子都没拿到,凭什么要交这两年的钱?今天把这事发出来,就是想问问大家:遇到这种蛮横物业,我们业主就只能认栽吗?求懂法的朋友支支招,也希望更多人看到,别再被这种霸王条款坑了!#物业费 #物业纠纷 #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