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崇不应被官僚消解,英烈不容被随意置喙 “雷锋不是烈士”“毛样洪不该评烈士”——当这样的言论从本应承载退役军人尊崇与英烈缅怀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口中说出,不仅刺痛了来访者的心,更让公众对英烈保护、对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期待蒙上一层阴影。 烈士,是为国家、为人民、为正义事业献出生命的英雄符号,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沉淀着牺牲与奉献,每一份荣誉都凝聚着社会的尊崇与铭记。雷锋同志的事迹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他的精神早已成为中华民族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烈士身份是经法定程序认定、被历史和人民公认的事实,容不得半点质疑与否定;毛样洪同志作为基层干部,在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因公殉职,他的付出理应得到尊重,其烈士评定更是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事实支撑,绝非个人主观臆断可以随意否定。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核心职责,是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让尊崇落到实处。可“官僚作风”下的轻率言论,不仅违背了部门设立的初衷,更伤害了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当来访者带着诉求寻求帮助,得到的不是耐心倾听与专业解答,而是对英烈的不当评判,这份失望背后,是对“尊崇”二字的背离。 英烈是民族的脊梁,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对待英烈的态度,考验着社会的价值底线;对待群众诉求的方式,衡量着行政部门的服务温度。我们期待的,是摒弃官僚主义的敷衍与傲慢,用严谨的态度、务实的行动落实英烈保护政策,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是让每一份牺牲都被铭记,每一份尊崇都不打折扣,让“为有牺牲多壮志”的精神永远传承,让“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承诺真正落地。 别让官僚作风冷却了尊崇的温度,更别让不当言论亵渎了英烈的荣光。这不仅是对个体诉求的回应,更是对民族精神根基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