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营者而言,被投诉举报要求三倍赔偿,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欺诈条款,这种情况比较高频,所以展开讲一下,供经营者参考: 目前实践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对于广告违法的索赔。因为目前广告实践中,违法比较普遍,所以存在职业索赔人购买商品后,再通过市场监管投诉举报,要求经营者三倍赔偿。 在这里就经营者比较关心的问题回复一下: 第一个,市场监管能否要求经营者进行三倍赔偿?对于经营者的赔偿义务,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并没有权力,其只是组织调解工作,经营者可以自愿进行赔偿。 紧接着就是第二个问题:要不要赔?其中这个单个问题,我之前单独写了一篇文章,因为这个其实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问题。经营者可以往前搜索查看。在这里只是分享一下经营者遇到的实践情况: 一种情况是,经营者进行赔偿后,投诉件办理完结。当经营者觉得这件事解决了后,过了几天,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收到此事的举报,需要再立案对经营者进行处罚。 第二种情况是,经营者赔偿后,倒是没有后续举报。但是经营者后面遇到的职业索赔事件剧增,可能跟经营者赔偿后,其店铺信息被分享到打假群有关,引来其他打假人盯着店铺的违规点进行投诉举报。 第三种情况是,经营者在未先问执法人员的态度前,先与职业索赔人进行赔偿,后面执法人员说,这件事还需要立案处罚。 以上就是实践中,经营者遇到的意外情形,当然也有赔偿了,没有后续情况的骚扰。所以这件事需要综合判断,跟执法人员的态度、店铺的合规情况、具体处罚的金额以及经营者后续的抗骚扰能力有关。 再一个重点问题,就是法律上是否需要赔? 三倍赔偿的内容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根据目前法院公开的案例,并非虚假广告,就会定性为需要三倍赔偿。在实践中,法院会考虑: 1.销售者是否主观故意; 2.购买者是否对此明知,比如购买者多次购买同种商品进行索赔,有的法院认定其对违法情形明知,并未损害其权益,所以不支持三倍赔偿; 3.就是是否造成实际的消费者权益损害,这一点在虚假广告案件中比较突出。如果虚假广告涉及到商品材质等关键要素的虚构,此种在实践中支持三倍赔偿的案例比较多。但若是虚假广告内容,是对于非关键要素的宣传,例如游泳馆的广告,宣传自己的救生员获得某个奖项,但是该救生员并未获得此奖项,但有相关从业资质。此时的三倍索赔,很难获得支持。